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职改办,桂林市融媒体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区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新职办〔2025〕1号)及《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2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我市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市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市融媒体中心、新闻网站、杂志社、各级融媒体平台(中心)等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自治区新闻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ㄒ唬┕裨保ê握展裨狈ü芾淼ノ蝗嗽保┎坏蒙瓯ㄖ俺啤R蚧垢母锿顺霾握展裨狈ü芾淼氖乱档ノ唬渥ㄒ导际跞嗽痹诠一蜃灾吻娑ǖ墓善谀诳梢圆渭又俺破郎?。 (二)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ㄈ┦乱档ノ还ぷ魅嗽笔艿郊枪陨洗Ψ?,在受处分期间的。 ?。ㄋ模┮蛭ゼ臀シū挥泄夭棵帕干蟛榈鞑榛蚴艿轿ゼ臀シùΨ执Ψ?,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ㄎ澹┘侨胫俺破郎蟪闲诺蛋缚猓栽诩锹计谙薜?。 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途径 ?。ㄒ唬┥瓯ㄈ擞νü淙耸吕投叵邓诘ノ簧瓯?。根据自治区职改办要求,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ǘ┲兄弊す鹆值ノ换蛲馐〉ノ蛔す鹆制笠捣种Щ梗ǚ止荆┑淖ㄒ导际跞嗽保Ω荼镜ノ唬ㄏ低常┩骋磺郎瓯ㄖ俺?。确需在我市参加职称评审,由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权限的单位出具授权或委托函(模板见附件5),按照我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评审。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ㄒ唬┥瓯ㄌ跫驼咭谰?/font> 凡符合申报范围、对象的人员申报新闻系列高、中、初级职称,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27号)规定进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条件中有关该概念解释请严格执行评审条件附录《特定解释及有关说明》。年限计算方法为:从获得下一级职称开始时算起,按月累计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时间。新闻采编工作年限以2025年8月31日为截止时间。根据自治区党委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西新闻宣传奖的有关批复精神,2025年开始,广西新闻奖已更名为广西新闻宣传奖,包括新闻类(原广西新闻奖)、宣传广西好新闻类(原宣传广西好新闻奖)、对外传播类(原广西对外传播奖)等。广西新闻宣传奖新闻类获奖等次对应原广西新闻奖获奖等次、广西新闻宣传奖宣传广西好新闻类获奖等次对应原宣传广西好新闻奖获奖等次、广西新闻宣传奖对外传播类获奖等次对应原广西对外传播奖获奖等次。 除相关政策文件及本通知另有规定外,新闻采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认定、重新确认、职称转评等基本条件和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ǘ┎牧咸畋ㄒ?/font> 继续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评审。各级新闻系列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职改办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申报单位和人员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单位、个人统一登录入口:http://my.gxrczc.com/Login。客服电话:0771—5505013。 1. 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部署文件和申报系统设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需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经查如发现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人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申报前需完成2025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2024年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完成专业科目学时的,要及时登录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登记,并按规定上传相关继续教育材料。 ?。?)申报人要按照电子档案模板所列出的项目,逐项扫描录入材料。学历、下一级职称证书、社保关系、继续教育等已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可对照《新闻系列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新闻系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专业技术资格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人的个人照片应上传小二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并确保清晰?!跋秩巫ㄒ导际踝矢瘛⒅耙底矢窈图寄苤な椤币焕感枭洗俺浦な榧靶挛偶钦咧?。上传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应为取得下一级职称以来取得的成果,并需按照重要程度进行排列。“业绩成果”一栏的项目级别,需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27号)中附录《特定解释及有关说明》第3、4条进行填写。合作产生的奖项、著作等需标注出本人姓名。上传论文等学术成果材料时,除提供所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外,还需提供论文所发表的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登记情况截图,并同时提供所发表的论文收录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等其中一个数据库中收录情况的截图。 (5)破格申报人员和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的直接申报人员,还应提供达到破格或直接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各级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所在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评审,无需单独进行破格或直接申报审批。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破格申报的,申报人需提供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符合破格申报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单位加盖与原件一致公章)。直接申报的,申报人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等可以证明公务员身份的材料、干部调动通知、企业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等能证明符合直接申报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单位加盖与原件一致公章,属自己辞职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出编证明)。 ?。?)辅助材料。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特殊情形,应根据各级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所在职改办要求提供相关辅助材料。 2. 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时,除录入基层单位考核推荐意见、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情况、单位审议小组审议推荐意见、答辩情况等信息外,还需录入2名专家(同系列职称)的鉴定意见。 ?。ㄈ┥瓯ㄈ松矸菪灾屎搜椤9ぷ骶蜕矸菪灾视筛骷缎挛畔盗兄俺破郎笪被崴谥案陌焱ü绫J莨蚕砘蛳蛏绫2棵藕耸档确绞胶搜?。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所在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ㄋ模┍灸甓仍谏瓯ㄏ低持猩柚昧搜醴缦赵ぞδ?,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各级审核部门应加大对标记风险刊物的审核力度。 四、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ㄒ唬┑ノ簧蠛送萍?。 1. 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岗位空缺情况推荐申报人选。对推荐至评委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1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达到或超过2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评委会组建单位视问题情形和程度予以通报或暂停该推荐单位次年推荐申报权限。 2. 规范审核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审议前应采取答辩或说课等方式进行考评,并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答辩意见。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材料,由审核推荐单位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 ?。ǘ┲鞴懿棵派蠛?。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三)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直接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直接申报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五、评审时间安排 (一)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评审。2025年6月至8月为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材料准备、申报和各市新闻系列职改办、各区直单位职改办收集、审核、公示、审议、报送材料阶段。8月31日网络申报系统关闭,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停止接收申报材料。9月至10月为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审核材料以及组织开展评审阶段。 (二)新闻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2025年7月至9月为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材料准备、申报和各单位收集、审核、公示、审议、报送材料阶段。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00—9月14日24:00。9月14日24:00时网络申报系统自动关闭,市职改办停止接收申报材料。9月至11月为市新闻系列职改办审核材料以及组织开展评审阶段。 六、评审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职称评审收费标准是:正高级职称评审费450元/人、副高级职称评审费380元/人;中级职称审费为230元/人、初级职称评审费为150元/人次。在经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和市新闻系列职改办初审材料合格后,请申报人员登录本人职称申报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并按要求缴费。 七、落实有关文件要求 (一)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要求,自治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其中,D层次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E层次及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申报途径为,在职称申报系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接收材料时间为9月30日前,评审组织等相关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要求执行。 2.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人员,可分别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十八条有关规定申报相应职称。 (二)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 申报新闻系列职称时,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2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0.5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2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5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决策咨询类信息被不同类别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获得领导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标准计,不累计。以上规定的决策咨询类信息不含部门信息刊物或专项工作信息(请提供刊物的封面、目录、领导批示件等)。 ?。ㄈ┕岢孤涫怠豆赜谟》ⅰ垂阄髯匙遄灾吻遗贫秸较刂俺啤岸ㄏ蚱兰? 定向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3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部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原自治区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政策。 ?。ㄋ模┳ㄒ导际跞嗽痹谕荒甓戎荒苌瓯ㄆ郎笠桓鐾侗鹬俺啤M荒甓壬瓯ǘ喔鐾侗鹬俺频模媚甓人衅郎蠼峁扌?。 (五)在自治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或外省单位驻桂机构)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自治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ㄒ唬┩晟浦俺破郎蟪闲盘逑怠R皇羌忧砍闲诺蛋缚饨ㄉ琛8骷缎挛畔盗兄案陌煲细癜凑铡豆阄髯匙遄灾吻俺聘母锕ぷ髁斓夹∽榘旃夜赜谕晟迫俺瞥闲诺蛋缚庥泄厥孪畹耐ㄖ罚ü鹬鞍臁?022〕6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诚信档案库建设,在职称工作中发现并认定失信行为的,应及时录入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管理系统,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对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内职称业务办理的自动拦截。二是加大学术不端查处惩戒力度。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职办〔2022〕66号)有关要求,各级新闻系列职改办要加强学术成果的审查力度,对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失信行为,及时录入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将加强学术成果的审查力度。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鼓励科研人员把高质量论文发表在国内科技期刊上,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 ?。ǘ┘忧科郎蠹喽焦芾怼8骷缎挛畔盗兄俺破郎笪被嶙榻ǖノ灰娣镀郎蟪绦蚝脱纤嗥郎蠹吐?,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市职改办会同有关系列(行业)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各级新闻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九、其它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自治区、市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本文及附件电子版可从桂林文明网下载,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文件及附件可在广西文明网下载。 自治区新闻系列职改办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0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大楼14层1401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 联系人及电话:刘瑜,0771-8808691。 电子邮箱:gxxcbgbc@gxi.gov.cn 桂林市新闻系列职改办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主楼842室(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联系人及电话:韦松谷,0773-2869313。
附件:1.新闻系列高级记者、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2.新闻系列主任记者、主任级编辑专业技术资格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3.新闻系列记者、编辑专业技术资格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4.新闻系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专业技术资格量化等硬性条件申报材料清单
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宣传部 2025年7月9日 |